在前幾天剛剛度過了諾曼第登陸的七十週年紀念日,經過血腥的戰鬥後,七十年前的此刻,美軍應該是已經紮營完畢,計畫下個攻略地點。首次經過砲火洗禮的年輕大兵,可能為了慰藉彼此,三三兩兩坐在一起聊天,或許互相敬煙,甚至,拿出M&M's巧克力分享?
M&M's巧克力的發明者是老佛瑞斯特(Forrest E. Mars, Sr., 1904-1999),他出生於美國明尼蘇達州,在加拿大度過孩童時光。1928年,老佛瑞斯特二十四歲,於耶魯大學取得工業工程學位。
有錢人的孩子會不會是有錢人?可能性很高,尤其是你老爸開公司等你去管理時。老佛瑞斯特的父親,法蘭克(Frank C. Mars, 1883-1934)在芝加哥開了一間糖果工廠。在老佛瑞斯特畢業後,法蘭克就叫老佛瑞斯特去他公司上班,從此奠定他成為億萬富翁之路。這家公司名叫瑪氏食品(Mars, Inc.),你可能沒聽過,但是你一定聽過士力架巧克力,就是他們的產品。
畢竟是年輕人,老佛瑞斯特野心勃勃,想要好好地擴展公司。可是他老爸不准,兩個人起了點爭執,最後老佛瑞斯特買斷商標的海外使用權利,搬去英格蘭,跟著雀巢等公司學習糖果生意。可能是在英國不太順利,最後還是回到美國,創了一家食品公司,同時也販售寵物食品。在1940年時,他決定重新開始糖果生意。
據說當他在歐洲旅行時,剛好碰上西班牙內戰,他遇見士兵吃著包著硬殼糖衣的巧克力,給了他好主意。「為什麼不弄個漂亮的糖衣,裹在巧克力外頭呢?」老佛瑞斯特想著,「這樣一來,巧克力就不容易因為天氣炎熱而融化了。」
他興沖沖地做了樣品,找上好時公司(Hershey Company),也是一間做巧克力的公司。他希望以八二分帳的方式,共同銷售巧克力。接洽老佛瑞斯特的是總裁的兒子布魯斯(Bruce Murrie),因為兩方姓氏都有M,索性就叫做M&Ms®。
▲好時公司,這款應該是他們最有名的巧克力。圖片來源
1940年,德軍入侵丹麥與挪威,繞過馬其諾防線,很快地佔領了巴黎。戰爭的態勢風起雲湧,巧克力將是大兵配給的食物,而好時公司正是一家提供軍隊食物的公司,這也正是老佛瑞斯特要和他們合作的原因。
M&M's巧克力一開始裝在紙管裡,有棕色、黃色、橘色、紅色、綠色、紫色等。戰爭開打後,M&M巧克力受到士兵的好評,它易於攜帶,不會融化,隨時都能夠補充熱量。
等到戰爭結束後,老佛瑞斯特買回M&M's的標籤,1950年時,他們在每顆巧克力上印上M字樣,讓顧客確認他們吃的就是M&M's巧克力。我想這就是叫提升品牌忠誠度(brand loyalty)吧。
到了1954年,老佛瑞斯特開始在電視上打廣告,秀出了如今眾人朗朗上口的口號,「只溶你口,不溶你手」(The milk chocolate melts in your mouth, not in your hand.)。1981年時,這款巧克力甚至成為太空人的太空口糧,跟著太空梭飛上太空三十次以上。
這就是M&M's的故事,最後說點題外話。我在澳洲時,發現西方人真的超愛吃巧克力的。尤其是巧克力棒,在台灣你可能只知道士力架,了不起多幾個牌子讓你選,可是在澳洲的Woolworth裡(類似台灣家樂福),你有數十種以上的選擇,然後每一款都甜得要命!
雖然他們追求甜食的渴望,製造出了M&M's巧克力,造福二戰時期,困在壕溝裡的美國大兵。另一方面,卻同時也讓他們身軀日漸龐大,我想這就是許多美國人病態性肥胖的主因吧。
參考資料來源:http://web.mit.edu/invent/iow/mars.html


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謝絕廣告,感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