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15日

旅行時的孤單

一個人的旅行,最常遇見的問題就是孤單。當然旅伴易找,可是要找到一位能夠促膝長談的人卻是難上加難。某個程度上,也許是因為我們長久以來習慣封閉內心,在世界邊緣築起高牆。高牆無法抵禦進擊的巨人,只會讓自己更加畏縮懦弱。亞洲人尤其如此。

我決定旅行,有一部分原因是為了想增廣見聞,在與人互動時也可以添加話題。添加話題的目的則是為了加強自己與社會的連結,才不至於感到孤單。可是,獨自旅行最大的魅力,就是在旅行的過程中享受身處異地的寂寥。例如獨坐在雪梨歌劇院前啜飲咖啡、長途火車上的閱讀、漫步於張燈結綵賀新年的中國城。




▲2013年的農曆年於雪梨,那時真的覺得非常孤單




It's like a never ending game.

上面這段英文是從Uluru導遊學到的,他那時告訴我們要記得把swag(露營用大睡袋)裡頭的睡墊拿起來抖一抖,裡頭有很多前人留下的沙子。可是要拿到旁邊弄,不然你抖他也抖,根本像是永無止盡的遊戲。接著我笑了好久(笑點也太低)。

流浪澳洲遭搶記

我被搶了,被搶之前,我還開心地拍照上傳耍智障,如下面這張。



那天母親的友人載我至Liverpool站搭車,時間約末晚上十點多。往中央車站的列車上並沒有太多乘客,我獨自一個人坐在車廂內玩手機,途中走走停停經過數個小站,從車廂另一頭走來一名男子,安靜地坐在我的對面。男子身著灰白色連帽長T,身材瘦弱矮小,大約160至165公分高,年紀估計在16至20歲之間。他自稱來自土耳其,英文不太好,要坐到中央車站的下一站,這裡就姑且稱他為土耳其男吧。

沒多久又來一名年紀與土耳其相仿的男人,自稱紐西蘭原住民毛利人,身材矮胖黝黑蓄有短鬚,穿著深色棉質衣褲,戴著灰白色棒球帽。他唰地一聲坐在我身旁,表示他的肚子很餓,問我有沒有錢。我冷冷地說沒有,他微怒地說,「你想看真正的槍嗎?」並把手伸到自己的側背包裡。



這裡是故事的重點,也是後來警方反覆詢問的部分。事實上我並沒有看到任何槍,也不相信他有。但是他卻可能有把刀,換成是我要勒索搶劫,也會帶把刀在身上的。

「沒有」我試圖以平靜的口吻說,並指著對面的土耳其男,「你怎麼不問問他呢?」

毛利人愣了一下,遂伸手向土耳其男要錢。瘦弱的土耳其男勉為其難給了身上僅存的零錢,讓我著實愧疚起來。我說,「嘿,如果你真的想要吃東西,跟我一起搭車到中央車站,我買給你吃,把錢還給那可憐的孩子。」後來我才明白他們根本彼此認識,真正可憐的孩子是我,這是後話。

我的話讓毛利人一時不知道如何應對,畢竟說肚子餓的也是他,只好聽我的話照辦了。我們安穩地經過好幾個站,中間有一搭沒一搭地閒聊。到了Bankstown後,毛利人表示他不想坐到中央車站,央求我在這裡下車買漢堡給他吃。

「我已經告訴過你要到中央車站」我斜著眼看他,「別讓我說第二次」

車門緩緩地關上,毛利人頓時束手無策。過了一會,土耳其男表示我搭的這班車會站站都停,這樣要很久才會到,不如換別班車。我看著牆上的LED顯示器,果然如此。於是我們一起下了車,坐上回頭車往Bankstown。

這是整起故事中,我犯下最大的錯誤。首先我誤判土耳其男並不認識毛利人,而且如果我搭錯車,土耳其男同樣也搭錯車,為什麼他現在才說?後來事實證明,他們跟某人在Bankstown有約。

下車後,毛利人跟一旁倚著牆的高大男子要菸。男子大概185公分高,著紅色連帽長T,白人臉孔蓄有短鬚,講話也帶有腔調。紅衣男說自己也是要到中央車站,且指示我搭上一班往Lidcomb的車,到那裡再轉搭別班,這樣最快抵達。

上車後,他們在我身旁坐下,我頓時感覺到有點不妥。於是一邊閒聊時,我把手伸進口袋,將錢包裡的500元拿出來藏在手裡,想趁機藏在鞋底。此時,紅衣男看著我說,「你在拿什麼?」

我愣住,心想你也管太多。剎那間又明白了,他們根本彼此認識。我只好假裝自己不懂他的英文,裝傻蒙混過去。此時毛利人說他手機沒有餘額,求我借他手機,要打給他朋友。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衝突,我不情願地將手機掏出。

Lidcomb是個大站,前一站是Berala站,一個沒人煙的小站。紅衣男與土耳其男此時站起來,說我們該從這裡下車轉搭其他列車,毛利人也趁勢拿著我的手機下車。情況很明顯了,就是想騙我到荒涼之處。我只好損失那台手機,繼續坐車到Lidcomb報警。

總計:損失鏡面破損的HTC one X一台
損失在Uluru的照片回憶
得到在澳洲做筆錄的經驗
得到免費警車接送到中央車站

害我回台灣買HTC Butterfly S(怎麼寫到最後像是炫耀文?)

2013年3月23日

旅行本身有目的性嗎?




在澳洲的第一年,除了工作以外,我前後旅遊了四次,一次是跟著朋友走過大洋路,一次是孤身到雪梨與友人碰頭,第三次則是伴隨著女友逛了布里斯本與雪梨等地。親自送女友上機後,我緊接著飛到墨爾本,開啟了第四次的旅遊。

有些時候我納悶旅遊的目的是什麼,這問題聽起來很傻,旅遊不就是為了玩嗎?還能有什麼目的?然而如果你能意識到你與其他觀光客都是到一樣的景點,從事一樣的行為,拍下相似的照片,問題就不再那麼傻。







大洋路之旅遂給我這樣的感覺,旅遊似乎就只是不斷地走路,不斷地拍照。回憶是在記憶體裡的數千張沒有靈魂的照片,你可以在網路上找到更多相同的照片,只要合成一下誰也不知道你是否去過那裡。所以我很少拍下景點照片,如大洋路的十二門徒、雪梨歌劇院、藍山的三姊妹之類的,你永遠有辦法在網路上找到比你拍得更好的。

好吧,這樣的說法是有點偏激了,雖然大家都去同樣的景點,但是每個人對其的記憶都有所不同,不是嗎?不過我的確有陣子對於旅遊意興闌珊,直到第四次獨自旅行,才又激起了一些火花。

*  *  *

之所以飛到墨爾本,是因為我要回到附近的沃南埔小鎮,處理我先前在那購買的機車,打算把機車運到墨爾本,並在這個大城市找個工作。

在澳洲旅行時我大多都是選擇住在背包客棧,與來自世界各地的旅人共用房間、浴室、廚房,此經歷可謂前所未有。你永遠不會知道今天晚上躺在你上舖的是誰,不知道他是男是女,不知道他來自哪裡,明天又要前往何處。那就像是把生命壓縮成數小時,將來來往往的人生,濃縮在背包客棧裡髒亂狹窄的房間裡。

住在背包客棧裡,對我是有些頭大的。我不是一個沈悶不愛言語之人,但也絕對不是社交型的人物。就某個層次上而言,我是有些悶騷的,一定要彼此熟絡了才有辦法大聲談笑。在來往頻繁的客棧,要能與人熟絡有些技術上的困難,因此大部分情況下我總是一個人安靜地坐在沙發上閱讀小說,或是獨自在廚房弄著自己的晚餐,別人不和我說話,我也不會對別人擠出任何字詞。

孤獨感在此時就會特別強烈。所謂的孤獨這種東西,不是一個人獨處才會產生,而是迸發於極度熱鬧吵雜的環境裡。我望著對桌的男女大聲歡笑,隔壁一群金髮碧眼的男女相互用我無法理解的歐洲語言溝通,大概是講義大利語吧,其中一個女孩耳朵上的金色墬飾,隨著她身形起伏不住地晃動。此時更會顯得自己形單影隻,尤其是在特殊節日裡。

例如除夕。

今年的除夕夜特別令人感到寂寞,雖然身處異國,可是當時卻住在靠近雪梨中國城的背包客棧。由於除夕的緣故,中國城更是熱鬧,我面前那碗日本拉麵湯,似乎也越吃越鹹了。後來我一個人呆坐在雪梨某間酒吧裡,雖說是禮拜六,可是身旁只有稀疏的酒客,窗外街道上倒是擠滿了人群。我只好拿起明信片,努力地書寫,希望能夠藉由這張明信片,和遠方的友人搭起連結。

有些扯遠了。總而言之,那時的我決定多多去找人說話,誰都好,浮腫的加拿大男子、瘦小的日本女孩、開朗的荷蘭女子。再怎樣,都好過自己一個人窩在沙發中悲傷。

*  *  *

我後來因故放棄在墨爾本找工作的計畫,旅行至阿德雷德,後來又到雪梨。在這段旅行中,我不斷透過搭訕來閱讀別人的故事。我遇到一個從荷蘭來的女子,這一生從未結婚,總是四處奔波旅行,享受不同的人生。有位約莫三十歲的義大利男子主動找我聊天(雖然我聽不太懂他的義大利腔英文),他表示來澳洲是為了擺脫義大利低迷的景氣。一位騎著自行車的日本男孩,從墨爾本到阿德雷德共七百多公里的路程,沿途在各地泳池洗澡,夜晚則鑽進睡袋裡,以地為床以天為帳,亦安全地抵達了阿德雷德,且打算這樣前往澳洲的中心。

漸漸地我明白了旅行是為了什麼,每個人都抱著不同的目的踏上旅途,我所以覺得無趣,是因為自己根本就沒有什麼方向。沒有目的而背起行囊,只是漫無目標地流浪罷了。

我真的沒什麼目的可言嗎?倒也不盡然,我從小就愛閱讀小說,在這趟旅程中,每個背包客都有自己一段獨特的故事,有遭台灣女老師強上的加拿大帥哥,和變性人接吻還自以為豔遇的義大利倒楣男子,想要存錢回國開店的台灣男孩,以及懷抱著環遊世界夢想的韓國女生。當我坐在車上,回憶著別人述說的故事,望著遠方夕陽染紅的地平線,上頭有幾隻飛鳥飄過,我甚至覺得自己就活在那故事裡。

這就是我自己旅行的目的。

2013年1月20日

【澳洲生活】 布里斯本的短暫居留

在2013年1月初時送女友上飛機,我獨自在布里斯本住了幾天。由於女友回去了,沒有理由繼續住在昂貴的YHA,我選擇住在一般的背包客棧裡。那間背包客棧髒得多,不過卻認識了幾位外國人(說認識也不太算,一兩晚後大家也各自散了)。



下面這張照片是我們一起在公園喝酒,左起是日本人、法國人、操希伯來語的中亞人(忘了是哪個國家),然後是兩位日本女生。




隔了一天,同寢室的加拿大人與德國人約我一起抽大麻。雖然我早就有在抽了,但仍是很有趣的經歷。他們與我分享之前吃迷幻蘑菇的經歷,以及遇上了瘋狂台灣女老師(是的,他們用crazy、insane來形容),半夜爬上某白人男子的床上替他口交

胖子,抽很大哦!




跳傘,你一定要試試!

我在澳洲度假打工時,住在Tamworth約一年,去年10月,我和室友到獵人谷(Hunter Valley)跳傘,只有一個爽字可以形容。

跳傘那天的天氣不好,陰沉沉的,偶爾還下點小雨。低壓的烏雲帶給人有種風雨即來的威脅感。我們在中午就到了,卻因為天候等到下午約四點才開始。

有人說,適宜跳傘的天氣最好是有幾朵雲,但大體上卻是大晴天的天氣,而且附近最好有山有海,景色才夠壯觀。這些在獵人谷都看不到,附近都是高低起伏的丘陵,不過從佈滿雲海的天空中往下眺望,別有一番風味。








跳傘的價格大約在澳幣400元左右,附近相當空曠,如上圖所示,就只有幾個鐵皮屋而已。





我們是搭乘下圖這種小飛機,有多小呢,含駕駛、兩組跳傘員(教練與客人)共五人,整台飛機就擠滿了。當飛機左右搖擺,十分艱難地爬上去時,我的心臟突然瞬間加速狂跳。「可以說不嗎?」我這麼想。當然最後我還是沒把這句可恥的話說出口。







我的英姿 XD
那時頭髮太長了,跳傘時啪噠啪噠地飛,超煩!



耶穌光耶,超漂亮的!





跳傘其實沒有多可怕,最可怕的部分也不是跳下來那瞬間,而是坐在機艙,望著底下的雲海時。跳下來時,必須頭後仰,小腿向後彎曲成九十度。飛行時間大概一分鐘吧,然後就開傘了,開傘時咚了一聲,睪丸差點沒被擠破。






2012年11月17日

我的人生,我的文字,我的部落格

圖片來源



在臉書還未流行於臺灣時,我最早開始寫作的地方是奇摩大摩域,類似台大批踢踢實業坊的的電子佈告欄。書寫心情,記錄人生,有時候平鋪直敘帶點髒話,有時候矯揉造作企圖營造文青風格,不管文筆多麼生澀,思想多麼幼稚,我很用力地活著,也很用力地書寫。這時期的文字都未留下,隨著大摩域關站將那時的人生埋藏在電子資訊洪流裡。

然後我創了部落格。



2012年7月13日

肉工廠的哲學家皇帝


↑從沃南埔前往另一個故事的路上

我離開了沃南埔,搬到了新的地方,一個叫做田沃史(Tamworth)的大鎮,離雪梨大概五小時路程。我還是在肉工廠工作,雖說工作吃重且無聊,賺得錢也比較多,如果英文聽說能力夠好,我會去找其他的。

想當然爾,英文不好,所以只好出賣勞力。人為財死,鳥為食亡,是不是這麼說的呀?




在新肉廠工作更加單調無趣,他們嚴格規定員工不得配戴耳機,更不得偷偷把耳機塞在耳罩裡。對了,我忘了說,由於噪音的關係,在肉廠工作一律都得配戴耳罩,以免影響聽力。

只是說也奇怪,上一個肉廠也不准我們把耳機放在耳罩裡,可是卻販售耳罩式耳機,一副還要一百元澳幣。這算什麼?想多賺一筆錢嗎?

在肉廠工作不太需要腦力,你只需要完成該位置負責的事務。例如我是負責檢查羊身上(沒有頭的)有無種子、糞便及膿包,有的話把它切掉。在沒有音樂、廣播或有聲書的情況下,我只好東想西想,從過去到現在,從文學至科學,彷彿是置身血肉的哲學家。


我笑了一下,還記不記得以前國文課本上有篇文章,叫〈哲學家皇帝〉,陳之藩寫的那篇?之前總是濛濛懂懂的,現在想來實在狗屁不通。陳之藩說美國的工作非常吃力繁重,中學生送牛奶,大學生做苦力是非常平凡之事,讓學生知道什麼叫做生活,一個個美國孩子獨立自主,像是哲學家皇帝。

啐,是在說什麼?難道亞洲人工作不夠勤奮嗎?工作勤奮與國家強盛難道可以劃上絕對的等號呀?說實在的,念到研究所卻還是在肉廠打工,我只會覺得自己能力不足,以及臺灣經濟力不足而已,我再怎樣也不會變成哲學家皇帝啊!

腦袋不斷地迅速運轉,手上的刀也不間斷地運作,一個禮拜又結束了。


2012年4月19日

在澳洲糟透的一天

今天是我來到澳洲以來,最糟糕的一天,或許未來還有無法預料之事,但是今天絕對是夠糟的了。

先來談談沃南埔這個地方。沃南埔位於澳洲維多利亞州南端,大部分都是丘陵地,高低起伏落差甚大。由於我沒有汽車駕照,只能騎著腳踏車在鎮上亂逛,這裡的地勢頗令人感到煩躁,試過幾次氣喘吁吁地爬上坡後,假日就不會想再出門了。



我的霉運得源自數週前,那陣子床蟲在我的房間肆虐。於是我丟了床鋪與睡袋,把所有的衣物都拿去用熱水洗過,並且用殺蟲劑徹底消毒一次。生活平靜了數天,沒想到在上個禮拜五晚上,床蟲又在我的身上開了派對。

「好,我馬上搬家可以了吧!」在客廳沙發上睡一晚後,我對自己這麼說。然而找出租房子比我想像中還要困難,澳洲地廣人稀,都市常見的套房與雅房並不常見,當然,尤其是在沃南埔。可是要找間在工廠、學校附近的平房也不太容易。更何況在澳洲很少房東會直接面對住戶,找房子前,你得先找到仲介。

聽起來似乎更簡單,找仲介,不就省得自己沿路找出租廣告?可是這裡是澳洲,不同文化、不同語言,我們並不是操著熟悉的國台語,搭乘公車與捷運去信義房屋,沿途還可以去趟小七,買杯思樂冰解解暑。我根本不知道他們的房屋租賃系統是怎麼運作的,「好吧,這會有多難?」我上網丟了幾個關鍵字,的確找到幾間附近的房子,我寫信給仲介,期待早日得到滿意的答案。

可惜幸福的青鳥未在我的肩上駐足,在此先按下不表,談談另一件事。

在異國生活,最不便的是常常迷路,英文路名不像中文路名那樣好記,走了好幾次,仍然記不住東南西北。你可以選擇帶張紙本地圖,可是當你站在路口東張西望,一臉痴呆疑惑貌地打開地圖,就會有熱心的澳洲人來跟你搭訕。我當然很謝謝他們的幫忙,然而我的英文聽力仍無法理解他們快速且含糊的鄉音。英文生字也時常困擾我,有時候人在外頭,遇到不懂的生字,只能望字生嘆。所以我考慮買台智慧手機,既可以假裝看手機地查閱地圖,也能夠隨時Google,不過解無聊應該是人們最常用的功能。

在澳洲買手機跟臺灣相同,可以的話綁約是最划算的。當然我們是拿著打工度假簽證的背包客,所以只能選擇綁一年約。這樣算起來划算嗎?我沒實際算過,也懶得算,但是友人都這麼說,我也就相信了。

鎮上似乎只有一家電信公司,叫做Optus,也是我之前用的預付卡門號公司,理所當然成為我的首選。我走進去,問店員該如何買綁約手機,店員告訴我得提供三樣資料,分別是護照、簽證、銀行往來資料(Bank Statement)。

我只來這裡三個多月,還在一簽階段,於是我趕緊申請二簽,並且耐心等了幾天。在這段時間還去了銀行申請資料(有次不知道銀行關門時間,還白跑一趟)。資料都蒐集完全後,我又去了Optus,卻發現忘了帶印出來的簽證。

對,這是我的錯,於是我笑了笑,氣喘吁吁地騎回家。隔日,也就是今天,我發現房屋仲介並沒有回信給我。依照臺灣經驗,房屋仲介沒回給我,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她沒收到信。所以我決定請假在家,一口氣處理完房屋的問題,順便把手機的事給搞定。順道一提,許多澳洲的店家在晚上五點後就休息了,禮拜六日也是,最好的辦法就是請假處理。

我又錯了,澳洲的房屋仲介沒回信,不是因為她沒收到信,這個事實在我打給她幾秒鐘後就證實了。她沒回信給我,是因為她暫時無法安排看屋,而她百分之百知道我是誰。天啊,住在臺灣的人們能夠想像嗎?難道有事無法安排,不應該寫封信回覆嗎?讓客戶呆呆地等是正確的?習慣臺灣服務態度良好,甚至讓人覺得有點壓迫的服務業,真的很讓人難以接受這件事實。

好吧,或許這是個案。我還有一件事,買手機。中午飯後,我騎著腳踏車再度前往OPtus,沒想到這次還是沒買到。店員表示無法只接受我的第二次簽證,還要再看第一次簽證。我只好又跑去附近的圖書館,印出簽證到期時限,證明我的確會在澳洲待滿一年以上。

是這樣的,身為外國人買手機相當麻煩,必須要集滿100點,例如護照算50點,駕照可能是20點這樣。然而我蒐集了三樣資料,卻還差10點。店員提議我到附近的Medicare中心,類似健保局的地方,辦理Medicare卡。「好,這是最後一次,耐心一點」我又對自己這麼說。然而當我走去健保局,卻同樣地兩手空空地出來。因為我是背包客,不能申請健保卡。

我知道這是店家的政策,店員也只是聽命行事,可是每當我以為齊全了,她總是會告訴我還差了一樣,永遠都不會一次告訴我到底需要什麼。我不能不強烈懷疑這是種族歧視,如果這不是種族歧視,那就代表她可能有些智能不足的問題,唐氏症之類的吧,我想。

最後我在盛怒下,跟她說我直接買空機,不用綁約了。我挑了HTC ONE-X,付了712元,迅速地離開那裡。我承認這是不智之舉,我大可走去附近的Dick Smith,類似臺灣燦昆(兩家都是黃色色調),另一條街上也有手機店,或許我可找到更便宜的價格,或者更好的手機。可是當時實在無法思考了,如果我不再快點拿到手機,辦好我一直以來就想做的事,恐怕我揮個幾拳,當天晚上在警局度過。

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,我走出店家,兩眼無神地牽著腳踏車,路過的青少年對我大聲嚷嚷。好吧,其實沒壓垮,我是一頭強壯的駱駝,所以我沒有痛扁他幾拳(或者我被痛扁),然後坐在牢裡用新買的手機寫完這篇文章。我只是感到一陣心酸,想著自己來這裡的目的,想著家人,想著女友,以及巷口的台灣大哥大服務小姐,她們永遠都很有耐心且聰明。更棒的是,那裡是臺灣,我不用咬著牙踩著踏板,費盡力氣只前進數公尺,我可以搭公車、捷運,就算是搭計程車都比這裡方便。

好吧,我想家了,再一次。

2012年4月14日

生活中的小幸福

前不久我在網路上看到一張圖,描寫生活中會遇到的小幸福。諸如闔上厚重百科全書剎那的聲響、舊書翻開後的氣味、剛印好文件的溫度等等。其實老早就遺忘了這些感動,腦袋裡所想的只有一堆瑣事,想著自己該用柔軟精來洗衣服、要在公司附近找間新房子、下禮拜的英文課也即將開始。

可是生活中的微小幸福一直都存在,檸檬切開的香氣、抬頭一望無際湛藍的天、罐子裡的最後一顆糖。我還記得那時在列車上,車廂連結間的鐵板咔啦咔啦作響,周遭人群的笑鬧,我下了車,擠開人群,通過收票口,見著妳在車站候車室的身影,還有臉上幸福洋溢的笑容。




2012年3月29日

澳洲床蟲


據說床蟲長這樣,但是我從來沒見過。

床蟲這種可怕的生物是背包客的惡夢,據說牠喜歡棲息在睡袋、床鋪中,在夜深人靜時會爬到身體上,享受豐盛的美宴,等到天亮時再回去休息。當牠盡情吸取身上的鮮血時,你不會感受到任何痛癢,直到你醒來時才會發現不太對勁。




2012年3月29日,南澳沃南埔,今天我第一次向肉工廠請假,因為我已經連續一個禮拜以上,成為床蟲吃到飽餐廳的老闆。奇怪的是,我很少旅行,從墨爾本的背包客棧之後,就一直住在這裡,中途雖然去過一趟大洋路,但是一直沒遭殃。但是最近卻被咬了好幾個包,奇癢難耐。




據說床蟲極難根絕,只能用高溫才能殺死。所以將全部的衣物用熱水洗過一次,再以烘衣機烘烤。至於床鋪只好拿到太陽底下曝曬,然而目前快要四月了,接近南澳冬天,太陽的熱度也沒之前那麼熾熱,估計也殺不死。從臺灣帶來的睡袋也得丟棄,另外再買個新的。

奇怪的是住在這棟房子有七個人,卻只有我被咬,當然也可能是因為只有我自己一個人睡。所以我只好往地毯噴過一次清潔劑,再拿吸塵器徹底將房間掃除一遍,明天早上出門前得噴灑一次殺蟲劑以斷絕後患。

如果這樣還不行,可能真得搬家了。

後記:所以後來真的搬家了,什麼水煙啦、殺蟲劑都用過了,他們就是不死。這些床蟲難道是僵屍嗎?